对高度关注的化学物质,REACH法规对它们的使用和销售制定了授权许可制度。
要求许可的化学物质有以下四种:
- CMR1和2类危险物质(有致癌、诱变、生殖障碍影响的化学物质)
- PBT物质(持久性生物累积和毒性物质)
- vPvB物质(强持久性生物累积和毒性物质)
- 在个案处理的基础上,由科学证据确认的可能对人体或环境产生严重影响的物质(如可导致内分泌失调的物质)
申请许可时生产商和进口商应提交的文件:
- 物质的特性和申请者信息
- 申请书
- 如果该物质还未注册,必须提交一份对该物质安全性的评估
- 一份根据对XV所做的社会、经济分析和一份考虑到物质用途的风险及替代品的技术与经济可行性的供选方案分析(这两份报告可自愿提交)
许可申请可以由化学物质的生产商、进口商或下游用户拟定。申请书可以由一人或多人拟定且申请书可以为一种或多种化学物质、一种或多种用途拟定。申请许可时应缴纳欧盟化学品管理局所规定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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